穗环管影〔2024〕1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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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单位报送的《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、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(二期)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表》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、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(二期)(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-440100-44-02-074612、2408-440103-04-01-936077)位于广州市越秀区、荔湾区。项目总投资4650.63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。
工程内容主要包括:
(1)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
******街道。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:
①新建110kV环三甲乙线(220kV环西变电站-原#1接头井段)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×0.403km,新建电缆型号为FY-YJLW03-Z-64/110kV-1200mm2。
②拆除原有110kV环三甲乙线(220kV环西变电站-原#1接头井段)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×0.32km。
(2)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(二期)
******街道。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:
①新建220kV花泮线/220kV泮罗线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Q3~220kV花泮线39#/220kV泮罗线05#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1#塔段220kV/110kV混压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3×0.682km,新建四回路铁塔3基(新建Q3~Q5塔)。
②拆除原有220kV花泮线32#/220kV泮罗线12#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04#~220kV花泮线39#/220kV泮罗线05#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1#塔段220kV/110kV混压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3×1.089km,拆除三回路铁塔7基(原有220kV花泮线32#/220kV泮罗线12#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04#~220kV花泮线38#/220kV泮罗线6#/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0#塔)。
《报告表》评价结论认为,在严格执行《报告表》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,从环境保护角度,项目建设可行。经审查,我局同意《报告表》评价结论。
二、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《报告表》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,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,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。施工期工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,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,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。
(二)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,充分利用现有道路,减少施工临时占地。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,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。
(三)输电线路两侧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、磁感应强度应满足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8702-2014)相应控制限值要求。
三、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项目竣工后,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,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************办公室窗******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,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。
广州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12月12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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